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和文献工作院的工作安排,结合长春实际系统谋划和推进党史科研工作,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年度工作计划,现决定设立专项课题,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指导原则。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项课题立项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共吉林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中共长春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系统推进长春地区党史研究,切实加强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利用。课题立项工作需重点把握以下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党史工作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重要作用,深入总结党领导长春人民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系统梳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砥砺奋进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实的历史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是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填补党史研究空白。系统梳理党在长春地区领导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遗址,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的考证、整理与研究,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不断夯实长春党史研究的史料基础与学术根基。
三是全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红色文化与城市精神深度融合。坚持以红色视角阐释和丰富长春城市精神,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凝聚起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四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积极争取上级指导支持。推动形成高质量、有影响的党史研究成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与推动下,促进科研成果在资政建言、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效转化。争取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省委党史研究室关注与支持,不断提升长春党史工作的影响力和贡献度。
2.项目类别、数量及资助额度。本次课题立项项目,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4类。初步确定重大课题立项1项,每项资助5万元;重点课题立项2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立项15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助课题立项5项,无经费资助。
3.项目指南。《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开列的研究方向,作为本次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课题申报人主要参照《指南》来确定具体的申报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围绕立项宗旨自行选定研究方向,自拟研究题目。自拟题目者只能申报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驻长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党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包括在读博士生),或者行政职务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须填写《申报书》一式4份(《申报书》可通过网络下载或电话联系获取),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规划研究处。申报人在提交《申报书》纸质版的同时,应当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majie@jlufe.edu.cn。
3.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16:00截止,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立项时限
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和专家评审,于2025年12月10日前发布课题立项公告。
四、结项要求
1.研究时限。本科研项目研究时限为8个月,最迟应于2026年8月末提交结项报告。部分课题因时效性原因,研究时限为4个月,2026年4月末提交结项报告。
2.成果形式。本课题项目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资政报告。其中重大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0万字,重点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和自助课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
3.结项方式。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专家对上交的结项报告进行评审。获市级以上领导签批,或被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成果(北核以上为1篇,普刊为2篇),免结项评审,由评审专家进行内容审读。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中共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规划研究处
校内联系人:马杰 84539156
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